《条例》规定,在河南本省取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风景区等场所,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,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。且不光是本人,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临床用血的,可以合计免费采用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。“作为一名常年参与献血的普通人,我最先感受到的就是这部《条例》里藏着对献血者满满的诚意与尊重。值得重视的是,《条例》对无偿献血者的权益保障予以明晰,明确提出“鼓励社会各界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待”。对于备受关注的无偿献血者用血优待的难题,《条例》规定了阶梯式用血减免政策。规定献血者及其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,明确了优先用血的区域,同时明确了临床用血时免交费用的情形。例如,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,本人临床用血时,终生免费使用所需血量。”郑州志愿者王艳霞已献血超300次,她向,新《条例》明确了阶梯式的用血减免法规,献血量越多,享受的优待力度就越大,真正把“一人献血,全家受益”从一句暖心的话,变成了有法律保障的实实在在的福利,“这些政策说起来是一条条规定,落在我们献血者心里,就是实打实的获取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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